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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有 请找“惠民通”

※发布时间:2019/1/21 19:07:5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工作重点将是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城市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前世死因提高城市治理社会化、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城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日前,东时记者走进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以下简称 “市执法局”),市执法局局长陈宇浩围绕市执法局创新治理模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治理格局接受了东时记者的采访。

  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针对市执法局接下来将如何创新城市治理模式,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目标的问题,陈宇浩表示,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将是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推动城市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提高城市治理社会化、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城市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

  陈宇浩在采访中透露,我市在2015年底就建成使用数字信息系统,覆盖市中心区230平方公里,涉及市容秩序、市政、园林绿化等多个领域。市执法局同时依托该系统开通“惠民通”便民服务平台,市民只需用手机拍照上传反映城市管理问题,系统平台对问题转办、核实、反馈、督办,结合15分钟到位查处机制,极大地提高了案件查办效率。据统计,该平台受理群众量逐年递增,2018年前两季度已达25300多。

  “目前我们正在推动县区、街镇、社区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系统运行的覆盖面和功能运用。同时,加快推进数字向智慧化升级,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智慧建设,努力构建、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城市综合治慧化平台;建立全市规范统一的智能执案管理系统,提高执法案件办理效能和信息化管理水平。”陈宇浩表示,目前,市执法局已初步完成我市《智慧建设方案》的调研起草工作,接下来将结合推进河南岸格化融合试点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方案,打造“智慧”综合执法管理应用平台,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网格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市民可随时通过‘惠民通’反映问题,接到指令的网格员15分钟内就能赶到现场处置。”陈宇浩表示,如今,正在实施格化融合试点工作,通过整合各种网格资源,建立基层“一张网”,惠州执法人员下沉到社区网格,在街道的牵头负责和村居的具体组织下,携手环卫、市政、园林、等部门落格人员,以及发动、志愿者、居民代表、物业管理人员等,第一时间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建立网格化联动机制,对社区里的大事小情实现共商、共治,从而实现社会群众广泛参与达到 “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

  陈宇浩认为,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争取在未来十年内把惠州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城市”的新目标具有里程碑意义。“部门作为惠州的一份子,将树立争创一流城市管理的雄心壮志,接下来要借鉴深圳、广州、上海等一流城市的管理经验。”陈宇浩说,首先要以“归零”心态、胸怀接纳新知识、新、新做法,将其他优秀城市的一流经验为我所用,结合惠州城市管理实际,走出一条与惠州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一流城市管理的新子。其次,陈宇浩表示还要趁着城市执法体制的东风,进一步明确界定市、区、街、社区四个层面的城市管理职责,建立下放、放管结合体系,以有效解决相关部门管理职能交叉、执法权责不明等问题。既把该下放的下放到位,又把该监管的职责履行到位。

  “最近,我们结合惠州实际出台了《惠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这个规范经反复酝酿,多次修改才制定下来,可操作性强。我们出台工作规范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方面用规范来统一各项执法管理事项、流程;另一方面是用规则来规范基层人员的执法管理行为。”陈宇浩认为“如何破解执法管理难题,使基层便不再束手束脚、畏首畏尾,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提升管理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还得着眼于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惠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

  此外,还要抓管理手段的提升。陈宇浩表示接下来将主要围绕智慧系统建设、利用无人机辅助城市管理执法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增创城市管理工作新优势。“譬如,利用好无人机辅助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面,我们积极推进无人机在违法建设巡查管控、泥头车整治等城市管理工作领域中的运用,促进城市管理效能提升。

  最后,还要打造惠州品牌,提升惠州影响力。建立差异化考评体系,鼓励各个单位创建工作特色。“如我们对‘两江’整治工作、格化融合试点工作,都作为考评加分项目,以此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勇于创新。”陈宇浩说。

  据了解,惠州于2015年成为全省首批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如何抓住这一机遇,进一步推动城市执法管理工作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呢?就此问题,陈宇浩表示,自2015年惠州经省常委会表决通过成为广东首批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城市以来,市执法局就积极申报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立规项目。

  2015年10月,惠州市常委会正式将 《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列为我市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6件预备项目之一。市执法局也做了大量的立法前准备工作,后因目前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国家立法仅有住建部出台的部门规章《城市管理执法》,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而《广东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仍在制定过程中。

  2018年,为了加大对我市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违法建设查处等方面的管理和执度,市执法局申报的《惠州市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和《惠州市查处违法建设》分别被列为我市2018年地方性法规立法预备项目和规章制定项目。

  “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立法,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陈宇浩表示,一方面,市执法局要通过立法,确立执法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职责,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执法措施和手段,明确行政机关在执法工作中一些必须相互履行和协调的义务,破解借法执法、强制手段单一、执法协助难等问题。另一方面又要通过科学立法立法实现全民守法的目的。

  “要以解决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为突破口,努力提高参与热情,找到立法平衡点,切中百姓关注,使地方立法过程成为增强意识的普法教育过程,让法律法规能真正执行到位,使守法意识深入,靠的力量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陈宇浩表示接下来,市执法局将会按照“科学立法、立法”和“问需导向、科学合理、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我市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通过运用手段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目标的有效实现。本版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张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