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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消协整理发布12个典型案例 提示消费风险

※发布时间:2018/10/28 21:11:0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金字旁的女孩名字

  临沂市消费者协会发布12个典型案例,涉及保健品、预付卡、美容美体、食品、农资等多个领域,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

  2016年1月4日,四川省安岳县李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所接到实名举报,举报者反映在景鑫冷冻食品店内买到1 袋过期的“黄金香辣鸡柳”。执法人员迅速实施了现场核 查,查明该食品店冻库内尚有“黄金香辣鸡柳”(标示生 产日期2014年11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1袋未予销售。 该食品店销售过期食品“黄金香辣鸡柳”货值金额共3.50 元、违法所得1.5元。安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景 鑫冷冻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新《食 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依据新《食品安全 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依法对景鑫冷 冻食品店实施了其销售的过期食品及违法所得,并罚 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食品保质期,是指食品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 的期限。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可能会发生品质变化,产生 大量致病细菌,如果食用,则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急性 传染病。新《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 为的惩处力度,处罚起点从之前的2000元起罚提高至50000 元。虽然景鑫冷冻食品店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 额仅有3.5元,却应受到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1月,安徽合肥的一位女性消费者,在小区门 口美容美发店理发时,店内工作人员让她体验了一次中医 理疗。理疗之后,服务人员劝说她办理了会员卡。于是消 费者一次性充值8万元,其中包括一套38000元的中医理疗 套餐。该套餐一共12次,店家承诺再送4次。当天消费者使 用了一次。不过回家之后,女子头脑冷静下来发现,体验 完一次中医理疗套餐,身体还出现了不适,她认为该中医 理疗并不适合自己。次日,该消费者找到美容美发店,要 求退款,但却被了。商家给出理由是,会员卡背后的 条款已经约定:消费者充值购买会员卡概不退款。无奈之 下,消费者向包河区望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求助。经合肥市 包河区望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店家同意 退还投诉人7万元,余下1万元充值在新的会员卡内。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时避免大额充值,尽量选择时间短、金额小的卡种。一旦权益受损, 要注意收集,并及时向工商或消协部门投诉。

  消费者周女士在一家购物网站买了一台3000元的热水 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但商家网页已无法打开, 致电客服电话也无人接听。后消协介入,该网购平台工作 人员解释,商家已经撤离,无法联系,周女士直接与 厂家所在地行政部门联系。

  网络购物,一定要选择信誉度高的电商;提早做好购 物准备。不要因为促销低价而轻易购买,如果发现价格虚 高就应慎重。如权益受损,要注意截取宣传网页,保留聊 天记录,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等购物凭证。

  高邮市朱先生在一网上“商城”一文化用品网店购 买了48支派克宝珠笔芯用于零售。到货后朱先生打开包装 怀疑有假,与网站客服和网店交涉未果,便向工商部门投 诉。工商部门将笔芯送到上海派克笔有限公司鉴定,确系 假冒产品。经调解,网站同意按正品保障的承诺,假货退 一赔四加邮费。

  要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的购物网站,正规网站一般 在主页面下方都有工信部的ICP认证标志和工商部门的“红 盾”标识,不要轻信网站的“低价”“折扣”等宣传。消 费者在网购中若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情况,可运用新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自身权益。

  2015年7月1日20时20分许,浙江宁波徐某驾驶超标电 动自行车行驶至奉化溪口镇一交叉口时,与行人孙某发 生碰撞,造成孙某死亡。事后,死者家属将肇事者徐某和 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浙江钻豹电动车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经鉴定,肇事者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为二轮摩托车,属机动 车。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人家属125万元。因肇事电 动自行车属于缺陷产品,发生交通事故后存在损害事实, 缺陷产品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关系,法院判定由电 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钻豹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25万 元。

  根据相关法律,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 相关标准生产车辆,并作出合理警示。而消费者因驾驶超 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也应按关法律对事故人承担赔偿责任。

  沈先生收到95588发来的短信,短信内容为“尊敬的 银行用户:兑积分赢过年红包啦!您的银行卡积分可兑换 868元现金了,请及时登录 兑换,逾期清零 【××银行】”。看到是客服号码发来的短信,沈先 生不疑,点击了短信内链接,并在页面内填写了身份 证号码、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手机号码,同时也填写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此后,沈先生发现自己登记的银行 卡被盗刷4999元。

  诈骗通过网络软件或“伪基站”将来电号码伪装 成“95588”“10086”等客服号码,随后向市民手机发送 含有“钓鱼网站”链接的短信。事主点击后进入外观伪装 得与系统非常相似的“钓鱼网站”,如果按提示填写 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和密码、电子密码器密码、短信 验证码等信息,其银行卡资金就会被诈骗以消费、转 账等各种方式转走,造成财产损失。 不轻信中、积分兑换、转账、汇款等信息,特别 要小心识别岁末年初积分诈骗信息,不要随意点击信息内 链接,不要泄露短信验证码。必要时致电客服咨询核 实,切勿在来历不明的网站上填写银行卡账号和密码信 息。安装手机安全软件,加强安全防范。发现资金账 户失,应立即致电银行客服求助,并拨打110报警。

  薛女士在微信上看到某置业公司发的点赞活动广告, 便参与了该活动。她集满了所需赞数,将点赞截屏与转发 记录发给该置业公司微信公共平台,并很快在该公司 公布的中名单中看到自己的名字。但当她领取品时, 却被告知“品已经发放完毕,不再补发。”经多次调 解,对方终于同意为薛女士兑付品。

  根据《合同法》有关,商家承诺微信点赞就送礼品的行为属于民事上的“要约行为”,商家若作出“活动 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的说明,则属于“霸王条款”。 如商家在活动的条款中并没有明确兑的个数和截止时 间,那么该商家就应把品兑换给消费者;如果该 商家没有及时给满足条件的消费者兑换品,将涉嫌欺诈。

  机王小姐在某网上旗舰店购买减肥香皂5块,网页显示促 销价38元,价格88元(88元用删除线元。后来,同事提醒她,该产品的月成交记录中并无以所标原价88元销售的记录。王小姐认为该公司 的行为已构成欺诈,起诉至法院,请求退货退款并3倍赔偿 损失。

  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他人购买的,应属价 格欺诈。“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内在本 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7日 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 价。本案经营者明知其产品不存在88元的原价仍然交 易价格,已构成价格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第 五十五条的,退货退款并3倍赔偿消费者。

  江苏省盱眙县旧铺镇某肥料企业组织“忽悠团”,开 车到处找种田大户推销。韩某和另外4名村民在推销员推荐 下廉价购买了18袋25%含量的复合肥。本以为捡到便宜,可 回头查货时才发现上了当。购买的肥料与当时订货看到的 样品完全不一样,其中12袋是掺了钾的脲胺,其余都是磷 肥。

  农资忽悠团目前主要的忽悠手法有:名义上是技术 培训、专家讲课、扶贫补贴、新产品推广、厂家让利、产 品试验等,吸引农民参与,随后进行“式”宣传,然 后再施以小恩小惠,赠送电热锅、饮水机、净水器、食用 油、健身器等产品,总之,是千方百计让你买他们的化 肥、种子、农药等。

  2015年,河南省郏县相关部门依法对王某团伙销售劣 质肥料进行联合查处。经查,王某等人冒充内乡县某肥料 企业人员,通过推销会等形式将号称“智能缓释”的肥料 推销给农民,而实际只是普通的氯化铵肥料。氯化铵中氯 离子含量较高,不宜在一些作物上,也不能在苗期大 量。

  当前,具有差异化特征的新型肥料异军突起,成为市 场宠儿。但有部分厂家披着新型肥料的外衣,将普通 肥料标出“天价”,辅以虚假、“高大上”的“黑”科技 宣传,恶意炒作概念,借助花样叠出的营销,引诱农民上当。

  2013年,刘某看到老乡李某在山东某地注册了肥料 厂,便找到李某合伙,在未经生产登记、许可以及检验的 情况下,私自生产了10吨名为“管一季”的微量元素肥 料。这些所谓的微量元素肥料,实际生产过程中加入了大 量廉价的硫酸钠、硫酸铵和硫酸镁,而外包装上却毫无警 示。

  有以价格低廉的化工原料或劣质矿石,生 产假劣肥料,以赚取丰厚利润。这种假劣肥料到作物 上,会给农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某地执法人员在市场抽查时,发现某品牌复合肥包装 上,产地标为意大利,却又标注了国内的生产批号,还有一些肥料包装上标有“×国化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品牌授 权”的字样。但当执法人员询问店家是否查证过厂家提供 的相关授权文件时,店家却说没有。

  一些肥料包装上标有“×国化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品牌授 权”的字样。但当执法人员询问店家是否查证过厂家提供 的相关授权文件时,店家却说没有。 【提醒】 随着对外的深化,国外不少化肥企业进入中国 市场,国内“洋”化肥琳琅满目。然而,有农民高价买了 某些所谓“洋”化肥后,却大呼上当。原来,是厂家 在挂“洋”头,卖假肥。更有甚者,有些肥料包装上印着 中文品牌和英文字母,酷似进口肥料包装,实际上是国产 肥料穿上“洋装”,按进口肥料的价格卖,以牟取更大利 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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